项目概况
厦门市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项目(翔安区) ******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RZ-CS-******
项目名称:厦门市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项目(翔安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技术服务及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 期限 | 所属行业 |
1 | 1 | 厦门市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项目(翔安区) | 1项 | 详见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后1年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供应商是法人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供应商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注:供应商因新成立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应如实提供情况说明,提供情况说明的,视同上述材料提交完整。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承诺书等);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5)信用记录要求: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④信用信息的使用: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存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认定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⑤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⑥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但供应商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查询并了解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与《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监狱企业视同小型************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采购包属于服务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按照响应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规定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声明函中的“标的名称”以“采购标的一览表”中为准,“承建(承接)企业(企业名称)”应准确填写所投项目对应的承建(承接)企业全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应明确填写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还是微型企业其中一种,未按照上述规定准确填写,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与本条款有冲突的,以本条款规定为准。)(2)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供应商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格承诺函,即视为满足上述要求且无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可能导致资格承诺函不被认可。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1日 至 2025年02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
方式:通过邮件办理(不受法定节假日影响,报名期内均可发送邮件获取文件):将报名供应商相关信息(具体详见附件招标(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加盖公章发邮件至我司。邮箱:******。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后坑社区前社318号企鸣财富中心C栋505室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2月2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后坑社区前社318号企鸣财富中心C栋505室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福州中亭街支行 |
银行账号:******7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事务中心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民安大道2801号12-16楼
联系方式:林进清 0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柳桥巷10号陆庄庭苑4#楼13层北区
联系方式:林瑞芳、林艳梅、郑应辉、吕钟华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瑞芳、林艳梅、郑应辉、吕钟华
电 话: 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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