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充分展示我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根据我厅2025年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安排,拟聘请第三方影视制作单位作为我厅生物多样性宣传片《喜马拉雅花仙子-蝴蝶》(暂定名)纪录短片拍摄制作服务单位,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的确定方式采取公开询价方式进行,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报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技术服务业主单位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二、项目名称
西藏自治区生物多样性宣传片《喜马拉雅花仙子-蝴蝶》(暂定名)纪录短片拍摄制作
三、预算金额
95万元
四、主要工作内容
(一)拍摄地点。日喀则市吉隆、聂拉木、定结、亚东县,山南措那市勒布沟,林芝市波密、墨脱、察隅县和米林市;
(二)前期策划。包含创意提案(主题定位、整体设计、分镜脚本草案)、拍摄方案(场景规划、器材准备、特效需求);
(三)参与由我厅组织的项目前期考察、调研工作(2025年3月31日—4月3日);
(四)拍摄执行。设备与团队配置(摄影、灯光、录音等器材清单及人员分工)、现场调度(场地协调、演员管理、突发情况预案);
(五)后期制作。剪辑调色、特效合成、配音配乐、字幕及多语言版本适配;
(六)交付与售后。成片交付(交付4k、8******电视台播放,以及交付拍摄原始素材)、后期修改服务;
(七)响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有关项目审核政策,技术咨询;
(八)完成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其他有关项目审核交办事项。
四、申报资格条件
(一)申报单位符合拍摄相关资质,符合有关政策及技术要求,具备拍摄、制作视频团队,有相关视频拍摄项目服务经验单位;
(二)西藏自治区内企业、拍摄制作过相关宣传视频的企业优先;
(三)在拉萨市有固定办公场所、技术服务团队,能够及时响应服务过程中我厅交予的工作要求;
(四)申报单位有能力组建技术团队,团队负责人应组织和指导实施全过程,并负担实质性工作,挂名不担负实质性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组负责;
(五)申报单位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提交在“信用中国”网站(****** 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证据。
五、申报资料
(一)申报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申报单位按照资格条件提供相关证明和一份响应文件。我厅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根据单位资质、技术团队情况、技术支撑服务方案等进行综合评选,择优选取第三方服务单位。
六、公告时间
2025年2月21日—3月5日(5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项
(一)服务起止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拍摄周期为4月14日至7月20日,后期制作提交初稿为7月21日至8月7日、最终稿为8月8日至8月10日。服务期间,我厅将根据需要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二)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本次遴选工作由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法规标准与宣传教育处负责,响应人于2025年3月6日13: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三份)密封后送至西藏自治区法规标准与宣传教育处办公室(金珠西路26号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楼610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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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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