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拟在泰宁杉城镇普洞村杉溪拦水坝北岸建设泰宁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有关规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泰宁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泰宁杉城镇普洞村杉溪拦水坝北岸
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处理规模为6000m3/d,分近、远期建设,近期规模3000m3/d,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建设总规模为6000m3/d,按照近期日处理工业污水3000吨、远期日处理工业污水6000吨的标准建设,配套建设综合楼、AAO池、沉淀池、事故应急池、污水管网、挡土墙、过水箱涵、给排水、电力、照明、智能化设备等基础设施。
二、环评结论
泰宁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符合三明市“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符合区域规划。项目经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后可与当地环境相容。项目平面布局合理,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并且满足区域总量控制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对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存在的潜在环境风险属可接受水平,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报告中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加强生产管理、环境管理及风险防范管理的前提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从环保的角度分析,本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居民区等其他环境敏感目标及相关团体、单位。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在本次信息公开后,公众可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意见后按以下联系方式反馈给本公司: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0598-****** 邮箱:******
六、公示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出与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通过邮箱、寄件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