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E************001001Z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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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02-28 09:00:00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2月28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0,463,09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开标时间 | 2025-02-28 09:00:00 |
开标地点 | 无 |
开标方式 | 待定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中学运动场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答疑纪要 致各投标人: 现招标人******中学运动场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001)招标文件有关疑问的答复和修改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1:投标须知前附表18项允许建机一体化分包,请问这些分包资料是中标后提供吗?? 答: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拟分包企业情况”资料,中标后按照合同约定有分包的,应提供拟分包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分包合同并提前取得监理人、发包人的书面批准同意。分包的第三人必须为已进入福建省住建厅一体化企业名录中的企业。 问题2:投标时,需要提供技术文件封面吗? 答:投标人在制作技术文件时应提供技术文件封面,封面格式已按招标公告附件形式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未按格式要求提供技术文件封面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评审不合格。 二、修改补充通知部分 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2节 附件3-1技术文件评分标准表序号2的评审子项目名称修改调整为:“危大工程清单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本答疑纪要内容若于招标文件中有多处出现,则相应修改。当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本答疑纪要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行承担。 招 标 人:******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日 期:202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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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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