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初步调查评估,开展土壤环境状况初步调查评估,以了解目前地块环境状况,避免地块遗留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和经济损失,预防和控制用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对环境和未来接触人群的身体健康造成影响。项目①、②地块未来规划为文化设施用地(A2),属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因此需对本地块开展环境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本情况以公示。
一、地块概况
①理学文化活动中心地块东至迎新村道,南至迎新村道,西至迎新村道,北至迎新村道,占地面积470.42㎡,中心地理坐标******学校南靖劳动技术教育基地,西至易数演示馆,北至迎新村道,占地面积8594.00㎡,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7.28577°,北纬24.91147°。
二、调查主要结论
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分析和快筛检测等结果和分析,本地块土壤环境满足第二类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地块无需开展下一阶段调查,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三、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福建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研究院
四、业主单位
******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