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关于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的公告》(原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72号)和《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建设用地************有限公司开展晋江市P2024-42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晋江市P2024-42号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泉州晋江市磁灶镇大埔村,东至待建空地,南至规六路,西至财富广场、工业路,北至规四路,中心地理坐标为118.490875°E,24.815125°N(CGCS2000坐标),调查地块占地面积38465平方米(57.6974亩)。
根据《中国包装印刷产业(晋江)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B-09至B-10地块局部调整》,调查地块(B-09)规划为商住混合用地。
调查地块已于2024年7月完成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报告包含晋江市P2024-42号地块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分析工作计划。根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成果:调查地块范围内存在工业生产活动,可能会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调查结论
根据土壤初步调查及采样检测分析结果,调查地块所检的土壤污染物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调查地块所检的地下水污染物含量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及参照执行标准的标准限值要求。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下一步详细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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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