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泷江能源加油站”总平面设计方案进行公示。项目主要概况:项目位于云龙乡后垅村,项目总用地面积363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05.37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105.37平方米,容积率0.30,建筑密度20.15%,绿地率20.32%。该方案各项规划指标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局拟同意该方案,最终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为准。公示日期2025年2月5日至2025年2月14日,公示期限内本项目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应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应************服务中心,邮编350800)
附:“泷江能源加油站”总平面图
附注:
1、若对本公示内容不明确的,可向我局查阅。
2、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3、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2月5日